国健妇产告知书

时间:2020-05-13 10:18

国健妇产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及家属们: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输入风险仍在不断增加,根据吉林省卫健委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国健妇产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医疗场所管理,请到院客户及家属理解并配合我院工作。具体措施告知如下:

一、门诊管理
1、非急诊患者全面实施实名制就诊,需提前预约挂号。预约途径:初诊患者请拨打83152222进行预约;复诊患者通过“国健圈”进行预约。
2、门诊就诊患者及陪护入院前请主动出示“吉祥码”,并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流行病学调查。
3、门诊就诊只允许一名家属陪同并全程佩戴口罩,患者及家属需全程配合院内管理。
4、凡4月26日以后自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长)的患者,请按照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单独居家或集中隔离后,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及社区开具的《解决医学观察证明书》来院就诊。身份证号码为中高风险地区且在长居住人员,需提供在长春居住的居住证明(户口本或暂住证)。
5、所有来院人员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二、住院管理
1、在我院入院的所有患者及陪护(要求入院产妇,一名产妇陪护和一名新生儿陪护 ,共两名陪护),由我院免费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2、非急诊患者采取预约住院,入院前患者本人及指定陪护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检测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方可住院治疗。患者持外院检查结果的,需提供7日内同级别机构的检查结果。
3、急诊患者及陪护家属来院后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完成前只准许停留在本人病房,不得外出活动。
4、患者及陪护家属在疗区内必须做好防护,佩戴口罩、勤通风、做好手卫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在院期间不得串换病房,不得在公共区域逗留,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
5、高、中风险地区来长人员,不能作为陪护。在院期间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6、此规定为疫情期间临时性住院管理规定,任何患者和家属不得瞒报流行病学史及病情,如遇瞒报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遇紧急情况患者及家属必须配合医务人员现场统一指挥。

温馨提示:
       为保证您与家人的健康,请积极配合我院工作,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战疫路上我们共同努力!

 

咨询电话:0431-83152222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国健妇产
2020.05.13